喬安旅行社 行程單

樂遊金門~建功嶼+痛風海鮮餐三日

團號:TWN03220915A 
  • 2022/09/15
  • 3天2夜
  • 2022/09/08
  • 售價:
  • 大人
    NT$4,599
    小孩佔床
    NT$4,599
    小孩不佔床
    NT$3,199
    老人(年滿65歲以上)
    NT$4,599
  • 每人訂金:
  • 團費的100%
  • 團費說明:
  • 65歲以上老人與小孩佔不佔床皆同大人價。請注意本系列為現金價。
  • 包含項目:
  • 1.優惠普通艙等(或團體)來回機票, 2.行程中所含門票、交通安排及酒店住宿(兩人一室), 3.200萬旅約責任險及10萬元意外醫療
  • 不含項目:
  • 司導小費每天每人NT100元。

特別安排

購物安排:
【購物站6+1站:鋼刀、一條根、貢糖、高梁醋、麵線、高梁酒、免稅店】
【本行程之各項內容及價格因季節、氣候等其他因素而有所變動,請依出發前說明會資料為主,不另行通知】

航班參考

  • 天數
  • 航空公司
  • 航班
  • 出發地
  • 起飛時間
  • 目的地
  • 抵達時間
  • 1
  • 華信航空
  • AE307
  • 高雄小港國際機場
  • 2022/09/15 13:30
  • 金門尚義機場
  • 2022/09/15 14:35
  • 3
  • 華信航空
  • AE306
  • 金門尚義機場
  • 2022/09/17 11:55
  • 高雄小港國際機場
  • 2022/09/17 12:55

每日行程

今日集合於機場,搭乘客機飛往兩岸最前線海上公園─金門。
【模範街】原名為自強街,民國14年由金門商會會長傅錫琪隊為集資興建而成,由32間連廊式洋樓店屋所組成,建築採中國式風格,裝飾雕花精美的窗飾及鳥踏,整體街道卻具日本大正時期的建築風格,成功融合中日式風格於一體,同時亦融合西式磚造,風格獨特,整齊美觀。民國50年代為其最為繁盛的巔峰時期,是金門現存最具特色的老街。
【邱良功母節孝坊】位在金門縣金城鎮東門,建於1812年,是臺澎金馬地區規模最大且保存最完整的牌坊,也是金門的國定古蹟,素有「閩臺第一坊」的美譽。建立牌坊的目的在表揚清朝浙江水師提督邱良功的母親許氏堅貞守節二十八年,撫育其子成為國家棟樑,教子有功,可為鄉梓的楷模。
金門鎮總兵署原址為盡是許獬讀書之地,清康熙年間將總兵署遷移至此,經擴大改建成為現今的規模。民國成立後,曾先後做為辦公處所,後經規劃修復,內設有正堂、貯糧庫、官廳和案牘祠…等,為四進兩廊式的四合院建築,前有寬闊的廣場,形制保留完整,民國80年經公告成為第三級古蹟,也是台閩地區格局保存最為完善的總兵衙署。

早餐:
敬請自理
午餐:
敬請自理
晚餐:
牛肉麵或廣東粥+油條100

金城艾美或雲峰文旅或宏福或長鴻或IN99或同級

山后民俗文化村充滿古趣的閩南式統聚落,共十八棟古厝燭列成群,為金門閩南建築之代表。
獅山炮陣地位於金門東北角高峰「五虎山」上,共有四座炮堡,為全國唯一坑道式的炮陣地。含「坑道外展示區」、「震東坑道」、「炮堡一」播放獅山陣地和榴炮發展史、「炮堡二」的炮彈展示區及底火筒展示區。
【陳景蘭洋樓】位於金門島的中部,是金門現今最大的洋樓,屋身磚砌抹灰為主,山牆上則刻有1921的字樣紀念落成的年代,外廊道採圓拱造型,建築典雅而清麗。
【莒光樓】此為一宮殿式建築,棟宇輝煌可說是金門的標誌。
【建功嶼】位於金城南門的浯江溪口,又名董嶼、珠嶼、鰲嶼,是金門本島與烈嶼之間海面的衛哨,堅守如砥柱中流,「建功砥柱」因此得名。潮退時,除了可以看見潮間帶豐富的生物外,還能走過原本在海中的石板道登上建功嶼,因此又被稱作金門版的摩西分海。
《備註》建功嶼需要退潮時才能登島,以導遊觀測當天潮水與天氣決定是否能準備登島,造成不便敬請見諒;因建功嶼的石坂路溼滑,請旅客備妥防滑鞋具,並考慮自身體能狀況決定是否前行。
【免稅店佔地九千坪大的昇恆昌金湖廣場,是目前亞洲最大的免稅百貨公司,邀請眾多品牌進駐,國際精品,香氛彩裝,頂級名錶,時尚名品應有盡有。依樓層規劃分別為一樓國際精品,二樓時尚名品,三樓美麗風采,四樓休閒品牌,五樓是台灣伴手禮,六樓則是國賓影城與美食街。親切的服務及優良的商品管理,邀請各方旅人前來參訪!

早餐:
飯店內用
午餐:
敬請自理
晚餐:
痛風海鮮餐500

金城艾美或雲峰文旅或宏福或長鴻或IN99或同級

晨喚,早餐後,驅車前往以下景點
爾後前往機場,飛往台灣。搭車返回溫暖的家。

早餐:
飯店內用
午餐:
敬請自理
晚餐:
溫暖的家

溫暖的家

其他說明

  • 出團備註

    搭乘國內班機注意事項:
    一、乘客搭機時應攜帶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接受檢查核對。
    二、未滿十四歲之兒童,未持有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者,得以戶口名簿正本或健保卡(兒童手冊)等能證明身分之文件代替之。
    三、航空公司於班機表定起飛時間前六十分鐘開始受理乘客報到作業,乘客應於班機表定起飛時間前三十分鐘辦妥報到手續。乘客未於前項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者,航空公司得取消其訂位。
    四、乘客隨身攜帶行李以不超過一件為原則,合計不超過七公斤,每件長寬高不得超過56X36X23公分,超過上述限制者,應改以託運方式運送。經濟艙乘客之免費託運行李額度為十公斤(除享有票價免費優待者外,不得少於十公斤),商務艙乘客之免費託運行李額度為二十公斤(除享有票價免費優待者外,不得少於二十公斤),超過時航空公司得另外收費。
    五、手提行李可隨身攜帶一只打火機勿放於托運行李中。
    六、攜帶鋰電池搭機搭機之旅客,若攜帶鋰電池搭機,必須符合以下之條件:
    (1).備用鋰電池必須個別保護避免短路。且不可放置於託運行李中。
    (2).無須經航空公司同意之項目:個人使用之可攜式電子裝置(手錶、手機、照相機等)。
    (3).必須經航空公司同意之項目:備用鋰電池超過100瓦特-小時但不超過160瓦特小時,每人最多可於\"手提行李\"中攜帶兩個備用電池。
    (4).下列物品內所含的鋰電池,必須符合聯合國「測試和標準手冊」第三部分,38.3節之每項測試要求,並經航空公司同意。
    - 裝有鋰電池之輪椅或其他電動行動輔助裝置;
    - 具有保全裝置之設備;
    - 可攜式電子醫療裝備。
    七、下列物品禁止手提攜帶或託運上機:(詳情請洽各航空公司)
    (1). 壓縮氣體(無論是否低溫、易燃或有毒):如罐裝瓦斯、純氧、液態氮、潛水用氧氣瓶。
    (2). 腐蝕性物質:如強酸、強鹼、水銀、濕電池等。
    (3). 爆炸性物質:各類槍械彈藥、煙火、爆竹、照明彈等。
    (4). 易燃性物質:如汽柴油等燃料油、火柴、油漆、稀釋劑、點火器等。
    (5). 放射性物質。
    (6). 以安全目的設計的手提箱(內含鋰電池或煙火材料等危險物品)、錢箱等。
    (7). 氧化物質:如漂白劑(水、粉)、雙氧水等。
    (8). 毒性及傳染性物質:如殺蟲劑、除草劑、活性濾過性病毒等。
    (9). 其他危險物品:如磁化物(如磁鐵)及刺激性物品(如防身噴霧器)等及其他經民航主管機關公告影響飛航安全之物品。
    八、 下列物品如有攜帶必要,應以託運方式處理。
    (1). 刀劍棍棒類。
    (2). 髮膠、定型液、醫療用含酒精之液態瓶裝物、防蚊液、酒類、非刺激性噴霧器及其他不影響飛航安全之物品。但經安檢人員同意者,得置於隨身行李隨身攜帶(詳情請洽各航空公司)。
    九、所屬單位主管出具證明文件,並由攜帶人自動請求查驗,經核符後將所攜帶武器交由航空公司服務人員處理。
    十、乘客在客艙內,禁止使用任何干擾飛航安全之通訊器材及電子用品(如:行動電話、個人無線電收發報機、各類遙控器、CD唱盤、調頻收音機等),並應遵守相關安全規定及與機上服務人員合作。(詳情請洽航空公司)

    十一、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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